温州市公安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温州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温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77-89980078。

  一、基本概况

  2016年,温州市公安局在温州市委市政府和浙江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贯彻执行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组织推进。温州市公安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整体工作由温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温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沈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工作。2016年内,温州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好《温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综合考评,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健全内部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公安门户网站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同时加强上下联系,一方面及时向市政府、省公安厅报送工作信息;另一方面加强对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窗口公开。温州市公安局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多个窗口、多种形式进行联动性互补式公开,方便群众知晓信息和办事。一是网络平台公开。通过浙江政务网、温州政务网、温州公安网、温州交警网等网站,官方微博和“温州交警”“平安温州”“温州刑警”“温州防诈骗”多个官方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公开。二是传统媒体公开。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及时公开信息。与央视《法治在线》《新闻直播间》等栏目建立快速上报机制,与浙江之声、温州晚报、温州之声进行战略合作,全年全市在中央、省级电视媒体共报道各类专题80余部,市公安局联合央视《撒贝宁时间》制作的温州合成作战体系经验全国推广。推出“温州警务构建打防管控模式打造‘清静治安’,十大改革项目回应民意服务民生”等有较大影响的系列专题报道;做好《警方周刊》《警界前沿》等公安特色电视栏目,与温州公共民生频道主打新闻栏目“逻眼看温州”合作探索推出“逻眼进警营”子版块。三是现场公开。开展专题现场宣传,联合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单位举办“护航G20·安防进万家”百场系列活动;新闻发布,就“温州交警”微信2.0版暨粉丝破200万等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窗口告知,在公安办事窗口广泛设立触摸屏、咨询台和发放办事指南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常态性发布。市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常态性做好领导和下设机构负责人变更、政务工作动态、建议提案、社会治安、人事任免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年内对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符合公开条件的道路交通管制、实施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财政预决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温州市公安局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796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在温州政务网上公开信息497条,在公安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510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410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652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等方式公开信息504条。所公开的信息涉及机构信息和政务动态、通知公告、建议提案、社会治安、人事任免等工作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温州市公安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温州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但在内容更新等一些方面需待改进和提升。在新的一年里,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工作保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更高的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

                                 温州市公安局

                                 2017年1月6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温州市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79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92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10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5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04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6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7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2

        

填报人:叶乐锋                                    联系电话:0577-8998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