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 07- 12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公布2016年度温州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共8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温州市邮政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zjwz.spb.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百里西路工会大厦A区19楼,邮编:325000,电话:0577-88671122,电子邮箱:chenbo@spb.gov.cn)
一、基本概况
2016年,温州市邮政管理局在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围绕建设“五个邮政”的总体部署,深化依法治邮,坚持创新驱动,在深化改革中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在攻坚克难中爬坡奋进、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成效明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度温州市邮政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38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主要通过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网站是邮管部门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全面展示我市邮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窗口,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
2.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温州市邮政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温州市邮政管理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温州市邮政管理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发生针对温州市邮政管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机构和队伍建设需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开展相对较缺乏。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作用,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配强、配齐队伍,加强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