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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的相关信息,特编制《温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部门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部门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部门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温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涵盖了本部门的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资金管理、行政职权、人事信息、统计信息、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民生事项、建议提案、收费项目、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 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索取本部门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edu.wenzhou.gov.cn)。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部门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 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公开受理办;

办公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88630828;传真号码:0577-88639801;邮政编码:325027。办理平台:

http://122.228.31.193:8080/ysqgk/ysqgkweb/index.jsp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部门申请公开本部门的信息,应填写《XX 部门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目前仅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温州市教育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温州教育网上中获取。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到受理地点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受理。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2.《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4)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3.申请处理

1)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部门掌握的信息,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 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电话为:0571-88008711,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温州市监察局的监督电话为:0577-88969160,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1 118 室,邮编:325009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为:0577-12345(市长专线),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9 951 室,邮编:325009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描述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质

电子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电子邮件

当面领取

当场阅读

依法合理使用政府信息承诺协议

本人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受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