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 01- 15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温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温州市林业局门户网站“温州林业网”(wzforestry.wenzhou.gov.cn)查询。如对本年度年报有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行政中心16号楼6楼,电话:0577—85551011,传真:0577—88638832,邮箱:wzlinyeju@163.com。
一、工作概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强化分工,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常态化建设,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今年局领导重新进行分工,明确了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主抓信息公开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各处(室、站)、森林公安局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统筹协调,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格局。同时,每个处室均明确一名承办人或信息员,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审核、发布等一系列流程进行了梳理,及时提供政务信息,并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接受监督,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整合公开栏目,扩展信息公开渠道
1、整合公开栏目。今年,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对局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进行仔细筛选,精简栏目的构成,保留了群众爱读、想读的7大项栏目,并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林业重点领域的专栏,让更多地人关注林业,关心身边林业所发生的大事。
2、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在原有信息公开发布方式的基础上,我局与温州网合作,强化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信息发布力度,确保每日都有新信息在网络上发布。健全完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期,局长在媒体进行政策解读1次。同时,通过年度局重大广场宣传活动,如“爱鸟周活动”、“森林消防月”、“3.21国际森林日”、“森林旅游节”等,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8条。其中:业务工作类信息835条,政策类信息1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9条,其他信息11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70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843条。
2017年没有重大网络舆情,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主要负责人在媒体开展政策解读次数1次。
(二)公开形式和执行情况
我局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上,我局采取网上公开、报纸等形式进行。网上公开主要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温州林业等网上进行相关公开和服务;在《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温州晚报》上公布我局重大活动、惠民政策等。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上,我局强化微信、微博的发布量及内容的深度、广度,增加了信息的可读性、可视性,极大的提高了公众和社会的支持和参与能力。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2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一件依申请公开的所涉及的内容为主动公开内容,我局已及时告知,另一件已及时回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根据相关保密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由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形式、宣传力度等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积极征求公开发布的意见建议,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设与群众相关的林业重要信息栏目,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加惠及民生、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二)加强培训重点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提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三)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研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细则,规范重点业务条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巩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林业局
2018.1.15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温州市林业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9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7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4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